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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2020-07-18 13:29     (点击: )

关于申报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
各院、部及相关单位:

根据《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(http://kxjs.tj.gov.cn/xinwen/tzgg/202007/t20200714_157554.html?from=singlemessage&isappinstalled=0)要求,现将申报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名材料填报方式

候选项目按照《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》(附件1)的要求,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kjjl.kxjs.tj.gov.cn/)进行提名材料填报。

请报奖老师务必于2020年7月21日前,将《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情况表》(附件2)发送到科技处邮箱,学校将为老师进行报奖注意事项辅导。

由于限项申报,请报奖老师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,将《提名书》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,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辅导,根据整体申报情况确定提名项目,并进行系统账号分配、填写、公示等后续工作。

二、系统填报截止时间

我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11:30,逾期不予受理。由于提名项目要提前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须与提名书中保持完全一致,不得隐瞒或公示虚假内容,请报奖老师务必提前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,以免影响审查。

三、纸质材料报送安排

2020年8月28日前,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(装订要求见附件1,其中一份是原件)报送至科技处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,相关要求见《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》(附件3)。

2.天津市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,按等级标准提名,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。

3.提名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事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。

4.根据《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》(津科规﹝2017﹞10号)有关规定,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,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。

5.提名项目公示

提名项目需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,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:项目名称、提名奖项和等级、主要完成单位、主要完成人、提名者、项目简介、发现点/发明点/创新点、主要技术支撑材料等。上述内容务必于8月17日前提交至科技处。

上述内容须与提名书中保持完全一致,不得隐瞒或公示虚假内容。异议反馈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,联系人一般应为完成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,与课题或课题组成员相关人员须回避。

项目各合作完成单位均需按要求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,如公示内容有异议,经核实处理后须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提名。完成公示后,各合作单位均需出具项目公示说明(格式见附件1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1.报奖事项咨询

科技处联系人:董春华,电话:23085032,邮箱:kyc@tcu.edu.cn

市科技局联系人:王 斌 电话:23519070 邮箱:KJJL@tj.gov.cn

2.系统技术支持

王欣宇 电话:23106167

3.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

张思源、常春红 电话:58832962

4.科技成果登记

陈丽君 电话:24324832

5.技术合同认定登记

登录市科技局官网(http://kxjs.tj.gov.cn/),进入办事大厅-行政确认-技术合同认定登记-操作规程,查询办理程序和附近办理地点。

附件1: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

附件2: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情况表

附件3: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技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7月17日

附件【附件2: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情况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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